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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吉如助困助学金”的通知

    为帮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加强校企合作,根据我院与江苏省吉如基金会《关于设立“吉如助困助学金”的协议》要求,现将2021“吉如助困助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资助标准

“江苏省吉如助困基金会”提供资助资金,每生每年4000元,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连续资助3年

二、资助对象

我院全日制2021级三年制高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生,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现象;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在学校或学院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公益活动及志愿者活动,在学校日常管理,基础文明行为等方面表现较好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德智体综合排名在班级前50%,上学年不得有两门补考(新生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主,二年级复审时将参考学习成绩)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无奢侈浪费等不良现象,有较强的自立自强精神

5.如有夜不归宿、酗酒滋事、吸烟、沉溺网络违反网络道德规范等不良行为者不得申请。

三、名额分配

    2021年吉如助困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评选名额

师范学院

2

建筑学院

1

机电学院

1

电子信息学院

1

财经学院

1

医药化工学院

1

仪祉农林学院

1

汽车学院

1

体育学院

1

合计

10

、评审依据及程序

1.吉如助困助学金”评定依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咸职院字〔2019160号)相关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二级学院从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生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初审。拟申请的学生认真填写《“吉如助困助学金”申请推荐表》,报二级学院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3.学生处复核后,报江苏省吉如助困基金会审定,确定10名受资助学生后由基金会发放资金。

4.受资助的学生每年要进行复审申请,复审合格者连续资助三年,复审不合格不得继续享受资助,其资助名额重新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其资助年限为前者未享受的剩余年限。

五、上报资料

1.签字盖章的二级学院评审报告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基本情况,公示情况和举报处理等

2.公示照片,要求近景、远景各一张;

3.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

4.《吉如助困助学金》推荐表签字盖章原件(一式两份)

5.本人提交 “吉如助困助学金”申请书(一式两份)

6.新生提供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7.提供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及开户行全称(一式两份),银行卡不限,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即可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撑原始材料

、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按照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初评。公示无异议后,于1151000将上报的所有资料报至学生处资助科(院务楼607室。逾期不报,按弃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