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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陕西省教育厅通知安排,为维护教育公平、公正,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2021级录取新生资格合法有效。现就2021年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查对象

2021级新生,包括2021级联办的本科班学生。

二、复查时间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务必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结束。

三、审查内容

新生报到当天各二级学院已经进行了人像比对、入学通知书查验等资格初查工作。目前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对学生录取资格再次确认的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一)基本信息核查。审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纸质档案信息、录取数据是否一致(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重点核查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临时身份证不能用于资格审查),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各二级学院还可采用笔迹鉴定、户口本查验等其它方法对新生资格进行审查做进一步的审查,严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2021级联办的本科班学生审查时,务必核验新生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审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和退役士兵新生是否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录取信息、学籍档案、《新生登记表》信息是否一致,档案是否完整。

(二)档案信息核查。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结合新生档案整理工作,对新生档案进行逐一认真核查。核查纸质档案中身份证号、党团关系、出生日期、照片、简历等重要信息以及新生档案材料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信息是否和本人情况一致。(学生档案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故由辅导员老师进行,切勿让学生参与)

(三)核查工作结束让学生本人在核对表上签字承诺。负责核对的相关人员按要求必须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如审查工作存在有疑点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招生处进行再复查。

(四)新生核查工作结束后,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形成新生核查报告并与核对花名册一并交招生处。

四、资格复查工作要求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是一项重要的、严谨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由书记或院长任组长。要严密程序,严格把关,做到专人负责,职责分明,责任到人,认真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无遗漏、无错误。

(二)做好记录。各部门要对照审查内容对2021年入学新生资格进行逐一核查,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作为日后查档依据。

(三)请各二级学院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后,由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审核后报招生处。

(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由招生处具体和二级学院对接相关事宜。招生处负责将新生信息下发到相关二级学院;对二级学院提交的审查有问题新生做进一步审核,并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29-3368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