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份以来,我省部分市县受暴雨洪灾影响严重, 部分家庭生活遭受困难。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1〕13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校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受灾学生和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受洪涝灾害影响较重的困难学生。为进一步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就学,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排,确保受灾学生应助尽助
新学期已经开始,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学生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情况。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对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最高档次资助,认真做好受灾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对受灾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参与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保障受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
二、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应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
三、加强宣传,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助学贷款提额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有贷款需求的受灾学生应贷尽贷(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对受灾较严重的学生可提出减免、缓交学费申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受灾情况予以核实,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新生顺利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2、根据实际,可对受灾而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必备生活用品,保障他们入学后的基本生活。
3、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受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 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要全面开展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工作,于9月24上午11:00前将《受洪灾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和电子版上报至学生处资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