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开展2014年度“双师型”及“双师素质”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有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1.已达到学院双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尚未被认定为“双师型”或“双师素质”的教师;
2.已被学院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现具有讲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3.2008年二、三批认定,现已超过有效期的双师型教师。
二、认定条件
以《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暂行办法》(咸职院字[2007]57号)中规定的条件为依据进行认定。
三、认定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12月3-4日)。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2.院、部初审(12月5-8日)。由所在教学院部对本院部申请认定双师教师资格的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初审意见后,于12月8日16时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审核。
3.教务科研处审核(12月9-11日)。教务科研处审核院部提交的申请材料,拟定2014年双师型和双师素质教师人选,提交学术委员会研究。
4.学术委员会认定(12月12-16日)。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认定2014年“双师型” 和“ 双师素质”教师。
四、几点要求
1.各院部要严把双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认真做好本院部双师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工作,按期完成双师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2.各院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及相关材料,并将《双师型” 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和“《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xzyjiaoxueke@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各院部登录教务科研处网站“文件下载”栏目自行下载。
附件:
1.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教务科研处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