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落实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结合我系实际,特补充以下规定:
1、上课迟到10分钟,扣除当节课时费;上课迟到5分钟及以上,全系教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
2、系教职工大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50元津贴,无故迟到早退,视情节扣除10-30元津贴。
3、无特殊情况的教师原则不得私自调课,每位教师因特殊事情,确需调课,请私下和要调上课的代课教师协调好,再填好调课单,每学期调课次数不得超过3次。
4、本制度从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生物科技系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