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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通 知

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2015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2015年4月4日—6日,共3天。4月7日(星期二)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上课。全体师生4月3日(星期五)12:00后可离校,4月6日(星期一)18:00前返校;4月6日学生按时上晚自习。

二、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部门在清明节放假前要切实做好本部门安全排查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强化安全意识,注意离、返校安全;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节假日值班及在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各二级学院不得集体组织学生春游。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院办和应急服务指挥中心要统

一安排好学院总值班。安排值班的部门,值班安排务于4月2日(星期四)12:00前报学院办公室秘书科(219室)。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全面做好事务处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四、教务科研处负责做好各院部课程调整和安排工作。

学院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