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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振兴计划

附件1

2014年陕西省承办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助学金项目申报表

学校名称

资助账户名称

学校地址

资助账户开户行

学校邮编

资助账户账号

院校简介

申请纳入专业情况

专业

学历

毕业时间

人数

负责处室

具体负责人员信息

负责领导

联系人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座机号码

座机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附件2

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

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专 业

年级班级

毕业时间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家庭成员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月收入

联系电话

家庭经济 收入情况

家庭总人口

收入来源

年人均收入

家庭户口

城市□ 农村□

家庭困难情况及原因

本人家庭困难,属于 (请根据备注1选填),具体情况为:

本人签字:

在校期间是否享有国家助学贷款: 是 □ 否□

生源地贫困证明

县(区) 民政局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学校证明意见

学校贫困学生认定部门

签 章

年 月 日

备注:1、家庭困难情况请根据以下类别填写:低保户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烈士及优抚家庭、父母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父母双方下岗未就业失去供养能力家庭、突发灾难造成重大损失且经济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家庭、孤儿、五保户家庭、震灾洪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规定平均收入家庭、仅依靠务农获取生活收入家庭、家庭收入微薄且有多名子女就读高校的家庭;

2、“红凤生”县(区)民政局意见可由省妇联盖章。

附件3

编号:

类别(教育、卫生、农技):

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服务协议书

签约人员

服务区县

毕业院校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签订本服务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按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政策规定的有关要求,为维护振兴计划招聘工作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与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毕业生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三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服务协议书》适用于“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和助学金项目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二条 签订本服务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本协议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五份,毕业生、区县人社局、市人社局、省人才中心,省人社厅各一份。

姓 名

性别

民 族

毕业院校

专业

出生年月

学位类别

学历

政治面貌

生 源 地

婚姻状况

培养方式

家庭住址

毕业时间

用人单位

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意见:

毕业生签字: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称

法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档案

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服务协议书报省人社厅、省人才中心各一份,市、县人社部门各备留一份,其余一份待学生签约后返还学生个人。

附件4

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

大学生到基层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

助学专项资金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学校

填表日期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出生年月

电话

院 校

专业

学制

学历

毕业时间

服务(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家庭详址

邮编

申请金额

大写: 小写: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人才

交流中心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人社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证明粘贴处: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学习成绩及表现鉴定等。

备注:1、学生学校成绩需校教务处签章;

2、表现鉴定需院系或校学生处签章;

3、提交本表时同时提交文件中的附件2《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调查证明表》;

4、学生证与身份证复印件。